政府統籌不力礙立法

年內清單十二案僅提兩項

政府統籌不力礙立法

儘管第六屆立法會已收到三十個政府提案(有三個在休會期間提出),但“貨不對辦”,列入本年度施政報告的十二個提案,如今僅完成了《設立市政署》、《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》。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出,法務部門在立法統籌上存在問題,造成已規劃的法案未能如期完成、沒作規劃的法案卻能送交。立法會未能體會到政府統籌立法的成效,“統籌唔到,如果統籌得到,應該十二個法案全部按計劃送得到畀我哋。”

賀一誠希望政府撰寫來年的施政報告時考慮清楚,提案條件成熟時方列入立法規劃,以免市民期望落空,“唔好貪件數,而係要事實上做得切。”如公務範疇的《採購法》修訂案等均未提交,由於許多法案是政府專屬提案,若政府不提交,立法會亦無辦法。

社會對《土地法》有不同意見。賀一誠重申,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條,議員雖有提案權,但涉及土地如此大的政策,立法會無權提出修改。有關問題要待政府研究,若有法案提交,立法會必不會拒絕。行政長官八月列席立法會大會時,亦曾指暫未有修法意向。

他提到,二○一五年時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會見澳門立法會議員時,曾肯定《土地法》的修法以及《維護國家安全法》的立法工作,現時多年已過,是否修改留待政府決定。坦言與其他具爭議的議題同樣,若政府提交修訂案,立法會夾在社會意見及政府政策之間必成磨心,全球的議會皆如此,無法避免,“只能講,習慣啦。”

热门排行